台灣護理人員福音協會

異象:結合基督信仰與護理專業。使命:挑戰基督徒護理人員-回應上帝的呼召,在專業上委身於基督,向病人、家屬與同仁見證上帝救贖的愛。


  • 護福期刊-護福183期-2009年6月


生命倫理之臨床應用

作者:主講/陳清惠 RN, PhD, 國立成功大學護理學系副教授 於護福會員大會(98.3.7) 記錄/李彩鳳 RN, BSN, 弘光科技大學護研所研究生   發佈時間:2009-06-01
完全的溝通為臨床倫理實踐的基石
 
臨床上許多所謂的倫理困境,其實源自於溝通不良所導致的問題。推薦天主教康泰醫療教育基金會所製作的「安寧入門,黃曉峰醫師主講,醫療溝通的技巧」,鼓勵大家在病房會議中,一起學習,一起討論,並於臨床不斷演練,才可能實踐於臨床。溝通是醫病關係中重要的一環,幫助醫師有好的溝通,護理人員與病人之間的倫理衝突就會減少許多。
要運用同理心回應病人的需要,例如:當正在急救病人時,另一床病人拉紅燈要換尿布,要先了解病人的心情,說出病人不舒服的感覺,再和病人說明現在有更緊急的病人要處理,相信如此同理病人,病人會體諒而少了情緒性的抱怨。當你工作盡心付出,病人與你會有好的互動,當一天忙亂之後,你會覺得自己有價值,情緒也會比較好。
 
倫理判斷的原則
 
四項基本生命倫理思辨的原則:1.尊重自主;2.勿害;3.行善;4.公平正義。醫病關係守則:1.誠信;2.守密;3.隱私;4.盡職。
所有倫理的根基來自對病人的尊重。首先,人有自主權,有權利決定自己的醫療,但有先決條件必須不可傷害自己或他人。例如:病人吃安眠藥自殺進急診,不准醫護人員救他,此時是否要尊重他的自主權?所謂的自主權,是指人在不受脅迫之下做出的決定,但不能傷害自己與他人。自殺的病人是處於心理疾病狀態,暫時無行使自主權之能力,此時醫療人員應以其專業的判斷,主動維護病人生命之安全。醫療人員的職責是「救命」不是「除命」,因此,安樂死是不被接受的,美其名稱之「安樂死」,事實是運用「作為」或「不作為」等加工致死的方式,以解脫病痛。醫療人員應致力於解決病人求死的原因,而非協助其結束生命。安寧療護的發展,即是負起臨終病患照顧的責任,致力緩解面臨死亡過程,身、心、靈的各方需求,使病患安然尊嚴的辭世。
倫理的困境常出現於當現存醫療皆無法救命時,要如何決定醫療的處置。醫師對於癌症病人,是否要告知?如何告知?其實並無一定的規範,必需因人而異,重點在於是否真的有心關注病人或其家屬的需要。現在醫師在告知病情上,已經在學習尊重病人,以病人最大利益為重,也會技巧性告知病人或家屬;有些醫師擔心醫療糾紛,設立一堆密密麻麻的文件要病人簽名,但是,醫療糾紛並不會因此避免,反而是細心的照顧,即使真的發生醫療糾紛,病人也會因醫護人員的細心照顧而感激及尊重。
對「公平正義」原則,在忙碌的病房工作中,你如何分配對病人照顧的時間?或是在加護病房中病人的調配,也會造成護理人員的負擔,這是與醫療行政體系相關,往往倫理抉擇是需要勇氣的。
 
倫理困境的省思
 
在盡責衝突中,會與機構利益、病患利益、家屬利益、醫療團隊成員等衝突。在江其蕙譯(1992)<困境:護理倫理指南>一書中提到:如何運用信仰面對倫理困境?有幾點建議:1.識別個人因素的影響:先自我了解是否有偏見。2.確定問題:牽涉哪些人?哪些問題?需要哪些資料? 3.提出變通的方法4.評估變通的方法。5.採取行動。以上是以基督教的立場處理倫理問題,例如:「墮胎」,以基督教的生命觀點,認為胎兒是從母腹就有生命,不管任何情境,要處理的是為何要墮胎的原因,而非將無辜的胎兒除去。而到底懷孕幾週的胎兒可稱之為人?成為另一項爭議的焦點。對基督徒而言,在大衛的詩篇提到,我們在母腹中神已知道我們,故生命始於受精的那一刻,故我們應更認真的對待男女之關係,而非以除去生命的作法面對我們一時疏忽的作為。自然,尚有許多情境如強暴或懷孕威脅到母親的生命等,又是另一項值得討論的倫理議題。
面對臨床倫理困境,目前常用四象限的模式進行分析:
一、醫療指標:行善與勿害原則。先了解醫療現況、執行的必要性及立即性?後果及有無其他替代方式?要考慮病人在治療過程中得到的益處及避免傷害。
二、病人或代理人的意願:自主。先看病人是否有自主能力,若病人沒有自主能力,就找代理人,而代理人有親疏遠近之分,先從配偶、直系父母、然後兄弟姐妹,以病人最大利益為考量
三、生命品質:自主、行善、勿害原則。有醫療專業的考量及病人自己的看法。由於醫療的不確定性,對醫療的成效及所需付出的代價,當尊重病患主觀的感受。四、環境因素:公平正義。家人的參與、經濟、宗教、文化、醫療政策與相關規定。例如:目前安寧條例立法通過,癌末病人有權決定自己是否進行急救。
 
案例討論
 
73歲老太太,因腸胃道出血住加護病房,Hb:5.3mg/dl,需給予輸血治療,但因病人長期吃素,要求僅願意接受吃素人捐的血,否則大半輩子吃素修行將前功盡棄,醫療人員該怎麼辦?
 
討論分析
 
1. 醫療指標(行善與勿害):立即輸血的必要性?有無其他替代的治療方式?有無其他暫代的治療方式以換取尋找吃素捐血人的時間?社工處有無相同宗教團體訊息?
2. 病人/代理人意願(自主):病人的意願明確但堅持此意願的宗教信念為何?宗教權威人士是否有不同看法?
3. 生命品質(自主、行善、勿害):患者相信輸入非素食者的血液,一生的努力將白費,此代表何意義?
4. 環境情境因素(正義):對宗教行為意義的了解?吃素的意義?
經上述反思,若處於生死的緊急狀況,則必需在違反病人之意願下仍需給予輸血,否則不但不符合倫理,亦違反緊急狀況必需提供必要措施之醫療法;但若尚有時間,或有其他替代治療可爭取因應的時間,則可透過宗教團體協助。同時,可徵詢相關宗教領袖對此狀況的看法,或可備用以因應未來類似的情境。雖然類似的案例討論,皆為後見之明,但唯有
藉此方式方能不斷澄清自己抉擇的立場與價值觀,提昇思辨分析能力,而在當下做到快速且最合適的回應。倫理的思辨是人才擁有的高度智慧與人性的尊貴,如此的反省將使我們的臨床工作更加豐富我們的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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