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護理人員福音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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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護福期刊-護福175期-2007年6月


全心的奉獻

作者:黃彩雲 華人福音普傳會同工   發佈時間:2007-06-01
經文:創世記二十1-19
 
這是一個發生在非洲剛果中部荒僻農村真實的故事:
一位師母在丈夫的葬禮後,懷著悲痛的心情,帶著三個兒子,從墓園走回佈道所的居所。原來三年前,牧師帶著全家,從加拿大被差會派來此地宣教。開始時,他們胸懷大志,希望將福音告訴剛果當地人。然而,不幸地,牧師竟染上『熱病』不治而死,如今,師母在異地帶著三個小孩,她向上帝禱告並許願:「上帝啊!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你是生命的主,賞賜的是你,收取的也是你,上帝啊!我現在願意把我三個孩子奉獻給你,等他們從神學院畢業後,再回來此地,接績他們父親的宣教工作。」
過了多年,大兒子雅各念完神學院,當了宣教士,他志願去到從前父親去的剛果宣教。然而不到二年,他也不幸染上『熱病』死了。在加拿大的教會接到從非洲打來的電報,轉告給師母,她接到這個悲訊,並沒有哀傷欲絕,反而向主禱告說:「兒女是你所賜的產業,賞賜的是你,收取的也是你!」
不久,老二保羅也從神學院畢業,也當了宣教士,他也是志願去到剛果宣教。差會想派他去到比較安全的地區,但是,他堅持要去父親與大哥曾去的剛果宣教。差會不得已於是照著他的請求,可惜不到二個禮拜,保羅卻被獅子咬死。悲訊再度傳到加拿大師母,她仍然向主禱告說:「主啊!兒女是你所賜的產業,我已經奉獻給你,他在你手中!今天你把他接回去,我感謝你!」
再過了二年,老三彼得也從神學院畢業,也當了宣教士,這次差會決定派他去到「歐洲」。但是,師母反對,她堅持差會派彼得去到父親與二個哥哥曾去的剛果宣教。於是,彼得在那裡三年事奉得很愉快,也看見服事的果效,福音傳開了,經過一段平順的日子後,不幸的事情又再度發生。因為,村民之間發生激烈的械鬥,彼得由於有意要作調解的工作,卻不慎被亂箭所傷、不治而死。悲訊再度傳到加拿大教會,開始時,大家都不敢告訴師母,等到次日才去見她。這次,她哭了,並且哭得很傷心,加拿大教會的牧師盡力安慰她,牧師:「你心裡是否很後悔,把三個兒子都送去非洲?」,師母靜靜地擦乾眼淚回答說:「不!我不會後悔送他們去非洲,我只是難過…」,牧師點頭:「當然,這是很難過的事…」,師母抬起頭來對著牧師說:「牧師,我不是難過我死去三個兒子,我難過是我沒有第四個兒子,因為,我若有第四個兒,我可以奉獻給主,讓他去剛果…」。
牧師被她的話語深深感動,他回到教會,立刻敲起教堂的大鐘!緊急招聚村民來教會。牧師把悲訊告訴大家,並提出師母的哀傷,就是因為她沒有第四個兒子可以獻給主,被差派到剛果宣教。他挑戰年輕人,「有誰願意成為師母的第四個兒子,被差派到剛果宣教?」。想不到有二十多位青年回應,願意成為那「第四個兒子」。以後他們成立一支「佈道隊」,使非洲宣教更大的開展。
在創世記22:1-19從亞伯拉罕的身上,我們也看到這種「全心的奉獻」。讓我們願意效法這樣的信心,思想神對我們的愛及心意,將自己完全獻上。
 
一、亞伯拉罕
 
對亞伯拉罕而言,四處旅遊是他再熟悉不過的事情了,從75歲離開老家,到他100歲、生了兒子以撒時,這些年中,他不知走過多少的旅程,但都比不上這次旅程。這旅程的艱難,不是在於路程有多遠,路況有多難走,事實上,這段路程比起他以往所走過的路,恐怕都要來得近,來得安全,但真正艱難的地方,是內心的掙扎與煎熬。從經文22: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裏。」
 
沒有遲疑的順服
 
我們看到這趟旅程是因為「神呼召亞伯拉罕」。「神呼召」,通常,使我們想到:神要我們去做一些很重要、很了不起、或是很偉大的事情,而且多半是很艱難的事情。經文接著,22: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使我們看到這件事,不但很艱難,而且還很不合理!如果神要我們把獨生子送去哈佛留學,我們絕大多數父母都會樂意去行,但神卻是告訴亞伯拉罕,把獨生子獻為「燔祭」。
 
神試驗亞伯拉罕
 
我們一般人聽到的反應恐怕一種是「主啊!我是不是聽錯了!」,第二種是「主啊!你是不是說錯了?」但亞伯拉罕的反應卻是「順服」,創22:3「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所以,他才一句話都沒有,清早起,他就準備東西動身起行。亞伯拉罕做了很詳盡的準備,甚至想到獻祭需要柴,為了完成神的吩吋,還自己劈好了柴帶上去,可見他要獻以撒的心,是何等的堅定。
 
亞伯拉罕敬畏神(神給亞伯拉罕肯定的評價:你是敬畏神的!)
 
身為一個父親,要把自己所愛的唯一兒子獻為燔祭,內心一定會有極大的煎熬。有人說:「亞伯拉罕知道在關鍵時刻,上帝一定會出面阻止,所以他下手的時候才會不顧忌」。但從本段聖經中22:1點出「神要試驗亞伯拉罕」,所以亞伯拉罕並不知道這只是試驗。故我們不需有許多揣測,從22:12經文,我們可以知道亞伯拉罕之所以順服,如同天使所講是:因為他「敬畏神」,而不是因為其他原因(他相信的是神的信實、神的大能與神的應許,而不是跟神玩一場心理戰。)
大佈道家司布真說過以下的故事:從前,有一對夫婦同舟旅行。途中遇見大風浪,丈夫仍然安睡,毫無驚慌,但妻子驚慌至極,不知如何是好,就奇怪她的丈夫何以絲毫不驚,要求他說明秘訣。丈夫就從床上起身,由箱中取出一把利刀,用刀指著妻子,問他說:「怕不怕?」妻子笑著說:「不怕!」「刀向著你,你還不怕嗎?」「因為刀是在你的手中!若是在一個強盜的手中,我就怕了,你是愛我的,所以我不怕。」丈夫說:「照樣,風浪是在我們的天父手中,所以我不怕!」妻子於是恍然大悟。我們可以說,亞伯拉罕與神的關係,並不是恐懼的關係,而是一個愛與信任的關係,就是一種全然信靠的關係,並且相信神的「大能、信實及應許」。
 
「敬畏順服神」建立在相信神的「大能、信實及應許」
 
希伯來書11:17說到:「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在希伯來書11:19又說到:「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可見,亞伯拉罕的順服,來自於他對上帝的信心,而這種信心,則是建立在對神正確的認識、建立在神自己的話語及應許上面:他相信既然上帝已經應許了以撒要承受產業,不管上帝是另外預備羔羊,或者叫以撒從死復活,上帝一定會成就祂的應許。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成為他對神恩典的真實經歷。所以直到今日,我們仍然稱上帝是耶和華以勒(耶和華必預備)。
 
二、天父上帝
 
從經文來看,有一個角色,祂雖然只有在開頭與結尾出現,但事實上 ,卻是從頭到末了,一直陪伴著亞伯拉罕,祂就是我們的天父。
 
神為什麼要試驗人?
創22:1提到神要試驗亞伯拉罕於是呼叫他。從亞伯拉罕的角度來看,這段旅程其實很單純,就是上帝呼叫他去獻祭。但是,從神的角度來看,這獻祭不是一個單純的行動,而是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好比很多父母親喜歡買給孩子冰淇淋或棒棒糖後,會用要求的口吻去試驗孩子:「給我吃一口好不好?」有些孩子很大方會馬上分,有些孩子則比較困難,不願意分,而且會說:「這是我的!」事實上,這個冰淇淋或糖果,都是父母親買給他的,但在他心目中「這是我的!所以,除了我以外,別別人都不可以吃。」同樣,以撒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兒子,如果不是神賜下,亞伯拉罕不可能在100歲的時候,得到這個兒子;父母試驗孩子的動機,有些是出於好玩,有些是想要知道這孩子大方不大方?或者愛不愛他?但神試驗人的動機,不僅是要瞭解亞伯拉罕愛不愛祂?願不願順服?而且是要亞伯拉罕知道:「以撒是神賜給他的孩子」。
許多時候,我們以為上帝要試驗人,是想要測試這個人的忠誠度如何?但上帝既是全知全能,難道祂會不知道人心裡面的想法嗎?所以上帝要試驗人,是想要使被試驗的人,瞭解自己到底有沒有愛神勝過一切?例如,在耶穌被賣之前,彼得還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路22:23)。但當耶穌真的被抓去受審判時,彼得卻三次不認主,「彼得卻三次不認主」這是耶穌早就知道,而且預先告訴過彼得,可是彼得卻不相信。當試驗來臨時,彼得才發現自己原來是這麼軟弱。如果不經驗試,一個人就不能真正認識自己的光景。上帝試驗人,是要被試驗的人(1)瞭解自己到底有沒有愛神勝過一切,而且(2)要藉此來賜福給這人。請留意,這段旅程不是獻祭試驗完成就結束;這段經文乃是在神賜福的應許中結束。
 
經過試煉後,更認識自己、也更經歷恩典
 
當亞伯拉罕通過試驗後,上帝主動再一次應許要賜福亞伯拉罕。事實上,這不是上帝第一次應許要賜福給亞伯拉罕,但這一次應許的內容,卻比以前所說的都要豐富,22:17-18「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當我們經過試驗後,不單單是更認識自己對神有多少的信心,也更經驗天父上帝的慈愛與恩典。但我們會不會擔心,若我們在試驗中失敗了、跌倒了,怎麼辦?是不是這一生就一無是處?被上帝遺棄?有許多人真的很害怕在試驗中失敗。可是如果我們看看彼得,雖然三次不認主,但他再次站立起來時,仍被主大大的使用,成為初代教會使徒當中重要的人物;反之,把主耶穌賣掉的猶大,他也覺得自己失敗了,但他選擇的不是再站起來,而是自殺,以致於失去上帝赧免的機會。可見,真正應該害怕的,其實是跌倒了以後,就不願意再站起來。我們在試驗中若是跌倒、失敗,只要願意回到上帝面前,仍可經歷上帝的饒恕、赧免的愛;上帝試驗人,不是故意要人害怕、跌倒,而是要人經歷祂的恩典。對亞伯拉罕而言,這一程雖是艱難的,卻是神要賜下福份與恩典的旅程。
今天,上帝當然不會要我們把孩子獻上當作燔祭,但上帝卻是要我們每一個人把自己最愛的,也就是我們「心裡的以撒」獻上。我們「心裡的以撒」可能很多,有人是配偶、有人是事業、有人是金錢,不管是什麼,神真正的意思是:「這些東西在我們心目中的份量,不能高過於上帝在我們心目中的份量」。簡言之,我們不應當愛這些過於愛神!
 
尊榮神的人,神必尊榮他
 
有一部很有名的電影片名叫做「火戰車」,是由真實的故事拍成的。內容講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英國有一位奧運選手,叫做Eric,因為奧運一百公尺的比賽,安排在星期天舉行,而他是一個謹守安息日派的基督徒,為了信仰拒絕參賽。後來,他的同伴願意把四百公尺比賽讓給他(但這不是他的強項),結果他竟在這次比賽中勇奪奧運金牌且打破世界紀錄。整片影片中,最令人動容的是在他起跑前,一位美國基督徒選手,遞給他一張紙條,裡面寫到:「尊榮神的人,神必尊榮他。」其實,放棄一百公尺比賽,不是沒有爭扎(與奧運金牌擦身而過),但他深知賽跑就是他心中的以撒,得如果失去信仰,賽跑對他而言,又有什麼意義?所以,毅決然地決定將以撒獻上,因知道堅守自己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比什麼都重要。結果神不但賜恩,而且使他大得尊榮。這位被神尊榮的Eric,後來成為宣教士來到中國,於二次世界大戰時,死於日本的集中營。在他一生中,雖沒有帶領多少人信主,但他在奧運場上的見證,卻感動許多人獻身愛主,成為宣教士,產生很大的影響。
事實上,我們真正要獻上的是-我們自己。因為,我們每個人心目中的以撒,真正最愛的,其實就是我們自己。羅馬書12:1「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神期待我們獻上自己,就是把自己生命及生活的主權交在神的手中,不再靠自己來掌管,成為一個信靠神、順服神,以致可以經歷神恩典的人。
 
結  語
 
我們若以為自己很容易就能將心中的以撒獻上,那確實是太過天真。神花了40年左右(亞伯拉罕一生熱切回應上帝所說的話),才讓亞伯拉罕建立起獻以撒的信心;可是,若我們能來到神面前思想,神已經用親自讓祂的獨生愛子死在十字架上的方式,來證明祂對我們的愛,使我們可以免去死亡與地獄的刑罰,及經過試煉後,更認識自己、也更經歷恩典。神深深愛我們,祂渴望你、我回應祂的愛,也期待我們認識祂,花時間與祂在一起。我們願不願意回應神對我們的愛?試著除去攔阻我們與上帝建立親密正確關係的以撒,且願過一個全心奉獻給祂、全心愛祂的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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