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受邀為「護福」寫文章的當下,腦中浮現的是白衣天使們在第一線照顧病患的辛苦畫面,從事護理工作確實不容易,除了必備專業的素養、臨床服務的愛心外,還得具有過人的體力、耐力與高EQ…,這些完全都和「捨己」的見證有關,亦是生命尊貴的祕訣。
主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十六:24)到底什麼是『捨己』呢?我們從聖經馬太福音十七章~二十章中看出主耶穌講了七項關於「捨己」的例證,要求門徒們用心來學習。
捨己跟隨七例證
一、 “放棄”正常的特權(馬太福音十七:24-27)太十七:24所提到的『丁稅』,就是「聖殿稅」(出埃及記三十:11-16),其目的有二:一為贖罪用,一為聖殿用。耶穌一方面沒有犯過罪,另一方面祂是聖殿的主人,因此,按理祂不必繳丁稅。但祂為了使收丁稅的人不致因這件事跌倒,祂雖有正常的特權,卻放棄不用。
世人往往沒有特權,卻總是運用關係,鑽營特權,藉此抬高身價。這個對比值得我們深思。我們因著身份可能擁有某些特權,例如:學生禮讓老師先影印,但老師卻願意排隊,這就是有特權卻放棄特權不用,為著是不讓人跌倒,這是我們要學習的捨己。而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更應如此,凡事能親手作工的不要轉稼他人,目的是免得他人被絆倒,記住!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卻有禍了,這是第一方面捨己的學習。
二、“捐棄”自大的觀念(馬太福音十八:1- 4)『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誰最大的。』――馬太福音十八:1『誰最大?』顯示人的本性,人總是喜歡唯我獨尊、就是喜歡自大。面對這個問題,主耶穌以小孩子的謙卑來回答。主耶穌在第4節指出:『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可見主耶穌教導門徒,要捐棄自大的觀念,要捐棄唯我獨尊的態度。基督徒看自己不要過於所當看的,反而要看別人比自己強,特別是在服事的配搭上,總要存心以謙卑待人,這就是第二方面捨己的榜樣。
三、 “ 拋棄” 得理不饒人(馬太福音十八:21-25)
彼得問主耶穌說:『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主的回答是:『七十個七次。』而七十個七次是多少次呢?在馬太十八:24-27,主耶穌用一個比喻來回答:那就是免了一千萬銀子的債。一千萬銀子等於六千萬錢銀子,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資是一錢銀子,所以六千萬錢銀子就是六千萬天的工資,一年若以三百天計算,六千萬天就是二十萬年,所以,『饒恕七十個七次』就等於免掉二十萬年工作天的債務,其實這就是無限的饒恕。別人有得罪我的地方,我要饒恕他,就連得理也必須饒恕人,這樣一來,就不會在心中計算人家的惡了。要把心中對人惡的計算拋棄,這是第三方面捨己的功課。
四、“丟棄”虛假的尊嚴(馬太福音十九:8)馬太十九:8說的『心硬』:指對律法的反抗。在此特指人們以「休妻」來反抗第5節所說:『夫妻是一體,人不可分開』的律法。夫妻倆常為了一點芝麻綠豆小事,就不能忍受,過去是『休妻』,今天是「離婚」,一旦如此這個辛苦建立的家就破碎了;夫妻雙方可能認為這是活得有尊嚴。其實,為了家庭的完整,人應當捨棄這種虛假的尊嚴,要學習委屈求全。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在討論完休妻後,隨即提到主耶穌為小孩子祝福(太十九:13-15)。這乃提醒每一個想離婚的人,應該想到小孩子,既然有父有母,才能給予小孩子正常的人格成長空間,為了下一代的健康,為了家庭的見證,夫妻要努力經營婚姻,其中免不了的就是要丟棄虛假的尊嚴,這是第四方面捨己的看見。
五、“撇棄”財產和自我(馬太福音十九:21)在這裡主耶穌對少年財主說的話,提到了兩件事:
㈠變賣你所有的
在一般基督徒的觀念裡,是將所有的獻上十分之一;但主有時要人獻上所有的,也就是獻上十分之十,因為人得貨財力量是 神給的(申命記八:18)。人對貨財而言只不過是管家,神要管家理所當然把主人託他所管的財產全部拿出來。約伯在金錢的奉獻就是十分之十奉獻的觀念,他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他承認一切所有的都是主的,他只不過是管家,神要作管家的,他當然得全部拿出來。
㈡你還要跟隨我
跟隨主就成了主的僕人,僕人不能自己決定想作什麼就作什麼,僕人必須遵照主人的吩咐去行。從主耶穌對少年財主的話,我們看到任何願意作「完全人」的人,都必須學習二件捨己的功課:
1. 在金錢運用上:承認自己是個管家,受託管理上帝交付的產業,只要是主要的,就十分之十的獻上。
2. 在生活行為上:承認自己是 神的僕人,十分之十的照著主的心意行事為人。「撇棄財產」和「撇棄自我」都非常困難;連沒有什麼錢的人都捨不得他所有的那麼一點小錢,聖經上也只有那一位窮寡婦才將二個小錢百分之百的獻上;撇棄自我更難,連沒有什麼地位的,也捨不得他的自我。人可以在密室裡向 神承認十樣罪,卻難以接受別人當面指出他的一項錯誤。感謝主!主說:『在人這是不能,在 神凡事都能。』(馬太十九:26),惟獨被 神感動、被神帶領和被神加添心力的,才能撇棄這二樣,這是第五方面捨己的事實。
六、 “捨棄”作工的報酬(馬太福音二十:2,10-13)在 神的國中服事的,若工作之前,先和主講定價錢的,主就按所講的工價給他;但這些只要有工作機會就把握去事奉的,主就給得更多。這原則提醒我們服事 神的人不要一心只是想著地上的報酬,記住! 神的家中不要雇工,只要肯捨己的牧羊人。本處所提的捨己包括在事奉中捨棄應得的報酬,把服事的機會當作榮譽和福氣,這是第六方面捨己的見證。
七、 “ 唾棄” 虛浮的權位(馬太福音二十:21-22)有的人服事是為了「金錢」,這是彼得在馬太十九:27問題的中心; 有的人服事則是為了「地位」,這是約翰、雅各的母親在馬太二十:21所求的重點。
主耶穌卻在馬太二十:28立下僕人的榜樣:『不是受人的服事,乃是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主的榜樣乃要告訴我們:唯我獨尊是人的劣根性,應該唾棄在教會中作官、作王、弄權、戀位的心態,捨命服事人,才是跟隨主的正確心態,這是第七方面捨己的顯出。
結 論
海波斯、韋金斯(Bill Hybels, Rob Wilkins)著(劉良淑譯,校園書房出版)「捨己--生命尊貴的祕訣( Descending Into Greatness)」,本書作者實地訪談真人真事,與讀者分享向下的真諦、捨己的真理,以及一首首將此真理實踐出來的生命樂歌。看見有人卻因向下,因不吝付出愛,品嚐了生命的真諦;體驗了生命尊貴的祕訣;更活出耶穌來到世上,要與我們分享的真理:自卑的必升為高。
主耶穌已經為我們捨了天上榮耀的寶座,更捨了祂寶貴的生命,而我們為主又捨了什麼呢?深願神的愛與恩典常與每一位護理人員同在,都能本著「不求地上的報酬,只求天上來紀念」的捨己見證,在 神已經顯明量給我們的工作上「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