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護理人員福音協會

異象:結合基督信仰與護理專業。使命:挑戰基督徒護理人員-回應上帝的呼召,在專業上委身於基督,向病人、家屬與同仁見證上帝救贖的愛。


  • 護福期刊-護福189期-2010年12月


運用靈性照顧於一位癌末病人之護理經驗

作者:周繡玲 RN, PhD, 亞東技術學院護理系助理教授暨亞東紀念醫院護理部督導  林以諾 RN, 台灣浸信會神學院道學碩士神學生,曾任花蓮門諾醫院骨外科護理長  陳佳蓉 RN, 亞東紀念醫院護理師   發佈時間:2010-12-01
「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馬太福音九章35-38 節)
 
前  言
 
近年來,全人關懷一直是護理專業核心素養非常重視的議題,而此關懷是重視人在生理、心理、社會及靈性各層面的和諧狀態,目的在尋求個人生存的意義與生命的定位(杜,2003;林、劉、陳,2008)。從文獻中發現,許多人在面對壓力及困難的環境時,會轉向靈性,尋求力量的支持與問題解決的能力(杜,2008;Pargament & Saunders, 2007)。
在照顧癌末病人的過程中,除減輕生理上的不適外,隨著現代人追求心靈上的寄託,心靈層面照護的提升更是不容忽視(Natan, Garfinkel, & Shachar,2010)。然而護理人員在臨床上常忽略病人靈性的需要,原因來自於害怕與病人討論靈性,認為靈性就是宗教,約有50%的護理人員從未閱讀宗教書籍,亦無為病人祈禱或缺乏基本的靈性評估與照護能力(Piles, 1990; Peterson et al., 2010)。
本文是描述一位罹患下咽癌末期的女性個案,對於年輕時未盡到母親的職責感到自責,雖於癌症末期階段,返家由案母照顧,但仍感受孩子與個案之間關係疏離且支持系統薄弱,導致心靈困擾,故引發筆者照顧的動機。期望藉由靈性照顧能減輕個案心靈困擾,達到心靈安適的狀態,同時分享此臨床照護情境,將有助於護理人員達到全人關懷之目標。
 
靈性的定義
 
「靈性」一詞在健康照顧層面中被定義為信仰、宗教及精神,是透過信仰的溝通及宗教儀式來表現。宗教則是一種文化現象,對特定的象徵(symbol)做有系統的信仰及靈性的描述;而靈性著重於人過去的經驗、生命意義的追求及宗教與文化的連結,目的為說明個人在生活、社會及精神的意義與價值,所追求的是生活經驗的探索及生存的意義( 杜,2003;Hunt, Cobb, Keeley, & Ahmedzai, 2003;Natan et al., 2010)。
杜(2008)將靈性定義為個人對生命最終價值所堅持的信念或信仰。Chao、Chen與Yen(2002)以詮釋學方式探討六位末期病人的靈性意義,其研究結果發現靈性包含四個類別模式:一、與自己共融,如自我認同、完整自我及內在平安等;二、與他人共融,如愛及和解等;三、與大自然共融,如從大自然而來的靈感及創造力等;四、與至高者共融,如信仰、希望及感恩等。由此可知,靈性是人的意義本質,是終極關懷包含個人的信念與價值,接受與神或人發展愛、被愛、給予、接收、寬恕、希望等需求,肯定自我存在的價值處於一個安適的狀態進而滿足人類最終極的目標。因此,若能將「宗教」及「靈性」結合一起,便能藉由宗教系統提供一個架構讓人類了解死亡的經驗,同時也能讓病人、家庭成員和健康照顧專業人員了解瀕死的階段(周,2008;Daaleman & VadeCreek, 2000)。
 
心靈困擾的定義
 
「心靈困擾」(spiritual distress)定義為滲透入個人整體、統整及超越個人生物、心理社會本質,使得個人生命原則受到干擾(McFarland & McFarlane,1993)。當個體面臨疾病威脅、喪失身體功能器官或瀕死時,會體認自己的脆弱及生命的無能為力,在此困境的折磨下,開始尋找生命的意義,反映靈性需要被了解與協助(Musgrave & McFarlane, 2003)。靈性照顧之臨床運用
 
靈性照顧措施
 
靈性照顧的目的,在於幫助心靈困擾的個案能獲得自我療癒(self-awareness),首先照顧者需先體認自我的心靈健康與成長,其次為與病人建立良好的關係,進而真誠的陪伴、用心聆聽,進而提供生命回顧,肯定生命價值,最後協助病人心靈轉化(石,2008;杜,2008;吳、蕭,2009;周,2008;陳,2006;Hart, 2007)。以下分別敘述:
 
㈠ 體認自我的心靈健康與成長
護理人員在關心病人的靈性需要時,應瞭解靈性照顧的力量,是來自與病人的連結,此連結是一種互相分享、傾聽與回應,透過此種過程,護理人員能重新檢視以往遺忘的傷痕,體認自我心靈的健康與成長,如此才能引導家屬及病人在苦難中成長,以及走過臨終的歷程。
㈡ 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
與病人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是發揮靈性照顧非常重要的一環。
㈢ 真誠的陪伴
當你要提供病人靈性需要時,必須先學習能夠傾聽自己內在的靈性需求。癌症病人最希望有人可以安慰與陪伴他一起面對未知,這是一種臨在、陪伴、守望及靈性的協助。
㈣ 用心聆聽
靈性是個人內心深處的一股能量與力量。護理人員幫助病人最好的辦法,是傾廳病人的談話,與細察他們的感覺,然後才設法適應他們的心情;而非事先已計畫好,進入病人房間時,應當說些什麼,來給病人打氣。同時,應為病人爭取可利用的資源,給予其希望,並與他們討論生命的意義,儘可能為他們開啟那道能量之門的金鎖,賦予病人生命的價值。
㈤ 提供生命的回顧與肯定生命的價值
生命的回顧是在幫助病人瞭解自己一生的使命,提升內在力量,以及學習超越生死障礙的能力。可藉由說故事的方式,去幫助病人闡述過去的歷程,並透過會談、觀察與傾聽,適時給予他們回饋和鼓勵,使患者在面對生命終點時,因為回顧過往,而發現原來自己的一生,是那麼豐富與具有光彩,進而從中肯定自我。除此,病患也能透過此回顧發現還沒完成的心願,並在有限的生命裡去完成它,而不再感到遺憾。由於關懷病患以及為他們個別的需求提供照護,並賦予其生命意義,成為我們護理獨一無二的功能,如此也使得最重要的靈性護理,由此而生。
㈥ 心靈轉變的反思
癌症末期的病人,往往能在悲傷中發揮其創造力。在淚水中,病人或許因為找到了美和愛的語句,而使生命處於心靈轉變的階段,於是,他們開始投入,可能是一種行為,或者是一連串的行動,進而徹底地改變行為,願意將心靈開放,去體驗新的生活情境。個案介紹
某女士,五十歲,診斷為下咽癌,無固定收入,曾開刀切除腫瘤,歷經多次化學治療及放射治療。此次住院,經醫師診斷,發現個案病情已復發,處於末期階段並有多處轉移的現象,故將個案轉入安寧病房。筆者在照顧個案期間,個案的意識清楚,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因此常沈默不語,感嘆對不起家人,因為年輕時不懂事,常與先生吵架,並在和先生離婚後與同居人同住;以及讓白髮人送黑髮人等。個案當時將九歲大的兒子及七歲的二兒子交由母親撫養,並將出生八個月的小女兒,交由前夫的妹妹照顧,因此導致三個孩子與個案間的關係疏離,如此也使得個案的支持系統薄弱。個案的心裡常有罪惡感並且還有心靈上的困擾;住院期間主要的照顧者為母親,照顧期間為8月6日至28日。
 
照顧者的反思
 
在陪伴此個案的過程中,筆者發現個案的內心孤獨、罪惡並渴望得到親人的寬恕,以及在面對生命終點時,不知如何面對已逝父親魂歸何處等的心靈困擾。為此,筆者不斷問自己,靈性照顧到底是什麼?如何才能與個案的內心連結,進而幫助對方去經歷無條件的饒恕?聖經詩篇五十一篇17節提到「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此時,筆者亦開始思考自己的靈性成長經驗。記得一位心理師曾說過:「靈性照顧的關鍵在於能從自己的生命裡流露出一種『品質』。」所以筆者認為,如果信仰沒有跟自己的生命融合,如果信仰沒有造成我生命中「質」的改變,那麼宗教不過就是一種儀式罷了!我想宗教形式上的儀式無關乎靈性,重點是宗教而來的信仰,有沒有造成患者生命的「質變」,如果有,信仰方能自然流露,成為照顧的力量。筆者領悟,有此照顧的力量後,即使只是照顧個案的身體或者清潔病人,都能成為靈性的入口,並且這入口是帶著「愛」進入,成為病者最深刻的靈性陪伴。
 
 
 
內在深處,都有一股泉源,總會透過一個管道,來傳遞內在浩瀚的力量,然而當這內在的力量受到干擾,也就是個人與自己、與他人、與自然以及與至高者的共融受到威脅時,即會導致心靈困擾。
為幫助病人解決心靈上的困擾,必須有效發揮護理的獨特功能,可藉由引導病人陳訴過去的經驗、分享生活中的點滴,以及利用生命的回顧,來協助個案尋求生命的意義與維護自我的價值;或者也可藉由宗教的力量、冥想與放鬆,來達到心靈上的安適狀態。因為,在照顧癌末病人的整個過程中,筆者深刻體會,若有太多的醫療科技、技術與詢問介入,反而對臨終者是一種干擾。其實,他們此時更需要的是陪伴,是一雙能看見他們需要的眼睛,是能憐憫人的心腸以及願意被差遣出去收割莊稼的雙手,亦是照顧者有能力與他們「同處在當下」,如同馬太福音九章35-38節所說:「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這也就是身為護理人員的我們,必須隨時準備好自己,以便能夠陪伴個案行過生命中的死陰幽谷。
 
參考文獻
 
石世明(2008).悲傷輔導新觀念:從心靈成長到悲傷轉化.腫瘤護理雜誌,8(1),27-33。
杜明勳(2003). 談靈性. 護理雜誌,50(1),81-85。
杜明勳(2008).靈性照護之臨床運用.內科學誌,19(4),318-324。
吳秀芳、蕭雅竹(2009).護理人員靈性健康與靈性照護能力之相關性研究.護理暨健康照護研究,5(1),68-78。
林沄萱、劉淑惠、陳清惠(2008).靈性護理之臨床應用.護理雜誌,55(3),69-74。
周繡玲(2008).癌症心裡、社會、靈性層面的探討.於陳敏俊、趙子傑、簡淑慧、陳秋慧、陳瑞儀、胡文郁等編著,癌症護理學(二版,361-385頁).台北:華杏。
陳怡如(2006).末期病人的靈性需求與靈性照顧.慈濟醫學,18(4),47-51。
Chao, C. S., Chen, C H., & Yen, M. F. (2002). The essenceof spirituality from terminally ill patients.Journal of Nursing Research, 10(4), 237-244.
Daaleman, T. P., & VadeCreek, L (2000). Placing religionand spirituality in end-of-life care. The Journal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284(19),2514-2517.
Hunt, J., Cobb, M., Leeley, V. L., & Ahmedzai, S. H.(2003). The quality of spiritual care: Developing astandard.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alliative Nursing,29(5), 208-215.
McFarland, G., & McFarlane, E. A. (1993). Nursing diagnosisand intervention (2nd ed., pp. 747-754). St.Louis: Mosby.
Musgrave, C., & McFarlane, E. A. (2003). Oncologyand non-oncology nurses’ spiritual well-being andattitudes toward spiritual care: A literature review.Oncology Nursing Forum, 30(3), 523-527.
Natan, M. B., Garfinkel, & D., Shachar, I. (2010). Endof-life needs as perceived by terminally ill olderadult patients, family and staff. European Journalof Oncology Nursing, 14(4), 299-303.
Pargament, K. I., & Saunders, S. M. (2007). Introductionto the special issue on spirituality and psychotherapy.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 63(10),903-907.
Peterson, J., Johnson, M., Havorsen, B., Apmann, L.Chang, P. C., Kershek, S., et al. (2010). What isit so stressful about caring for a dying patient? Aquality study of nurses’ experience. InternationalJournal of Palliative Nursing, 16(4), 181-187.
Piles, C. L. (1990). Providing spiritual care. Nurse Educator,15(1), 36-41.
Hart, M. J. (2007). Spiritual care. In L. Emanuel, & S. L.Librach (Eds.) Palliative care: Core skill and clinicalcompetences (1st ed. pp. 524-539). Philadelphia:Saunders.

返回文章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