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近來世界各地天災發生的頻率似乎愈來愈高。在每一次重大的災難後,許多人就會評論這些現象,其中包括了不少對上帝殘忍、不負責任的批評。一些基督徒在面對這些指控時,急於為上帝辯解,因而提出了一些不太正確的觀點試圖為上帝「脫罪」。這些有缺陷的解釋虧欠了上帝的榮耀與全能、並且掩蔽了上帝要藉天災傳達給世人的心意。因此藉本文指出這些有偏差的看法之不足,並試圖整理聖經所揭示的原則,與主內肢體分享。
一、幾種不太正確的觀點
㈠ 天災?人禍?
2008年四川地震後,一位受訪的災民表示:「這是二成天災、八成人禍」。因為當時被發現存在許多「豆腐渣校舍」(官商勾結、偷工減料)有人因而主張:慈愛的上帝本無意傷害這麼多人,是惡人作惡才導致這樣大的傷亡。我們若附和這樣的觀點,表面上好像可替上帝脫罪,但其實卻把上帝給貶小了。「惡人設謀害義人,又向他咬牙。主要笑他,因見他受罰的日子將要來到。惡人已經弓上弦,刀出鞘,要打倒困苦窮乏的人,要殺害行動正直的人。他們的刀必刺入自己的心;他們的弓必被折斷。」(詩37:12-15)全能的上帝絕對有能力預先出手阻絕惡人的行動,因此前述的解釋我們不宜接受。
㈡ 魔鬼作怪?
有些基督徒想法很單純,他們認為世界的走向取決於神的勢力(正)和魔鬼的勢力(邪)拔河的結果,就像道家講的陰陽太極一樣。當正大於邪時,我們便安然無恙;但有時不幸邪勝於正了,我們便受到災殃。因此,天災就是萬惡的魔鬼暫時得勝上帝的結果。這種說法完全不符合聖經的原則,因為他們把魔鬼的權勢擴大到與神同等。事實上,整本聖經的原則是:「上帝完全掌管魔鬼的作為;魔鬼若無上帝的許可,無法興風作浪」(伯1:6、2:1;王上22:20以下;撒上16:14;18:10)。
㈢ 自然力?
有人把天災純粹歸諸自然律。比如我們常聽說:台灣的地震多由於歐亞板塊和菲律賓大陸板塊間的漂浮、碰撞、能量釋放。這樣的說法正是「自然神論」(Deism)的主張。自然神論是17到18世紀歐洲出現的一個哲學觀點。他們認為上帝雖創造了世界,但後來上帝便把管理世界的任務交給了自然界的定律,而不再聞問。因此人類恣意破壞自然、從而被大自然反噬的結果,都與上帝無涉。但聖經告訴我們:上帝不僅創造了世界,也「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自然界的運作,無論大小都在上帝的精細管理之下(太10:29)。那些「不長眼睛」的板塊,若無上帝的許可,也不會撞在一起。
㈣ 力有未逮?
如果萬事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中,那麼為什麼上帝不阻止災害的發生?有些人因此認為這是上帝能力不夠的結果。我曾收過一封電子郵件,是一個漫畫描述有一個人在禱告,忽然有一顆石頭砸中他的頭。於是他起來向上帝抗議。這時「上帝」出現在他面前,告訴他:「剛才其實是有一百顆石頭飛過來,是我張開雙臂幫你擋掉了九十九顆。你豈不知道感恩,還要埋怨我嗎?」。看完這篇漫畫時我覺得不太對勁。以人的觀點而言,神幫我們擋掉了99%的災禍,只有一顆漏接,已是了不起的成就了。但這種「半吊子」型的「上帝」,豈有資格被稱為「全能」?聖經講得很清楚:神若定意要保護祂的子民,不管是多大的意外災害都傷不到我們,決不會發生任何一次「漏接」。詩篇91:5-7說:「你必不怕黑夜的驚駭、或是白日飛的箭。也不怕黑夜行的瘟疫、或是午間滅人的毒病。雖有千人仆倒在你旁邊、萬人仆倒在你右邊、這災卻不得臨近你。」所以上帝若真有心要阻止地震或傷亡的發生,連一次失誤也不可能。
㈤ 玩弄世人?
上帝既有能力完全阻絕災害,但卻不肯,顯然是出於祂的「故意」。那麼,祂為何故意要降災給世人呢?老子道德經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意思是上帝故意降災,為要玩弄世人。如果上帝真是這般拿我們的受苦來尋開心,我們只能惶惶終日、無力又無助。但感謝神!創造我們的上帝是充滿慈愛的。他決不無端降禍給人。人既受到祂所降的災,必然事出有因。
㈥ 報應罪人?
2008年四川震災後,美國影星莎朗史東在一次受訪時表示:「這是報應,因為中國人欺負西藏人、所以老天降災懲罰中國」。這種解釋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欺負西藏人的主角是在北京,與多數受災的川民無關。上帝若真因這樣的理由報應中國人,震央應該落在北京的中南海附近才對。但很可惜的是:許多基督徒都以這種「報應罪人」的理由來解釋天災。一些基督徒看到川震照片中有倒塌的道教寺廟,就高呼「哈利路亞、老天有眼」。但他們可曾想過:921震災中也有不少台灣教會倒塌、弟兄姊妹傷亡的記錄。如果他們的觀點是正確的話,這時難道要說:「老天瞎眼」嗎?近年來的一些重大的天災(包括2003年的SARS、2004年的南亞海嘯、2011年的日本關西地震)總有基督徒用「報應罪人」的觀點去解釋,並把他們偏狹的見解在網路上散佈。甚至有美國的派特.羅伯森(Pat Robertson)牧師在電視上評論2010年海地地震是因為海地人的祖先在追求獨立時敬拜了鬼神才導致的報應。拿災禍來定人有罪,就像約伯的三個朋友一樣,持這種觀點的弟兄姊妹要很小心。當我們在批評災民是罪人時,心中不免有「既然罪有應得,何必要同情?」的念頭;自認為是在執行上帝的「公義」,卻忽略了「好憐憫」也是神所看重的(彌迦書6:8)。另一個更糟糕的影響是:在嚴厲指控別人犯罪時,我們心中可能的念頭是「既然他們因罪受災,而我自己卻安然無事,顯然我是義人、或是我的罪比他們輕微得多」。因此一種「自以為義」的腐臭就油然而生而不自覺。
二、聖經的教導
㈠ 對神
1. 勿質問神
上帝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45:7)一切我們所看見的禍福都是上帝掌管,祂從不否認這是祂的作為。我們無須幫上帝強辯,企圖幫祂洗刷世人的罵名。人的批評與質問絲毫無法減損上帝的榮耀。當祂對眾人的惡言謾罵不回應時,一方面顯示了祂的威嚴與不可侵犯;另一方面,則襯托出那些質詢祂之人的愚昧與僭妄。約伯在極端痛苦中希望上帝出來與他當面講清楚(伯16:21;23:3-7),但上帝在當下就是不出現。等到過了好一陣子,在約伯與他的朋友們連番高談闊論地評論祂之後,祂才在旋風中威嚴地降臨。祂一開口,並不是先向約伯解釋、道歉,而是先質詢約伯。上帝問約伯許許多多世間的自然界、動植物、宇宙星宿運轉等看似不相干的問題,約伯無法回答其中的任何一個問題(伯40:4-5)。上帝藉著這些問題要教育約伯:「上帝才是這個宇宙的主宰,你並不是。」因此,上帝有權隨己意調度宇宙間的任何人事物,而不必向任何人解釋。所以當我們自以為有權要求上帝「說清楚、講明白」祂所作的「好事」時,我們其實是搞不清楚自己的身份:神從來沒有給人質詢、審問上帝的權利。相反地,我們才是將被神審問的對象。因此,上帝說:「禍哉!那與造他的主爭論的。他不過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塊瓦片。泥土豈可對摶弄他的說:你作甚麼呢?」(賽45: 9)因此,任何人膽敢質問上帝,不論他質問的內容為何,他這個「質問」的動作已經是嚴重的僭妄與冒犯,上帝說:「你有禍了!」。不只約伯的「為什麼?」上帝不回答,耶穌在面對彼拉多的審問時也一句不答,這都是因為必死的罪人根本無權審問永生的上帝。弟兄姊妹,請想想看:我們是否多次在怒中要求上帝解釋:「為什麼?」祂難道不是都靜默無言嗎?祂並非不知道答案,而是祂不願意告訴我們。祂要我們明白自己是無知又無禮的,若非上帝的寬容與忍耐,我們可以馬上被祂降禍處罰的!
2. 憑信接受神所行絕對公義
即使神真的回答了我們的問題,我們可能也不能明瞭。因為神的旨意高過人的頭腦。羅馬書11:33-34指出:「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因此,我們必須憑信心相信:神所行的絕對公義(即使有些事我們看起來好像不太公義)。每個人各有自己認為的「公義」標準,而且彼此不盡相同。所以人很容易看別人有問題,但就是看不清楚問題常常在自己的眼睛(太7:3)。從人類有問題的眼睛中看見的上帝,常常也是不夠公義的。但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就是公義的標準:「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詩篇145:17)。從前我們讀物裡的時候,都知道有一把以鉑銥合金製成的國際公尺原器,存放在法國巴黎,作為一公尺的標準長度。所有人手中的尺如果要界定是否符合標準,都必須與這把原尺作為比較。今天假使有人宣稱那把尺不夠標準,原因是比他自己手中的尺短少了0.0001公分。我想每個人都可以輕易的指出:問題在於說這話的人自己的尺多了0.0001公分,因為他所批評的那根尺本身就是標準,絕不會有誤差。同樣我們批評上帝的時候也是一樣,上帝就是公義的標準。當我們認為上帝不夠公義的時候,只是證實了我們自己的不公義。
㈡ 對人:勿論斷人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約9:2-3)不少人把所有的苦難都一律歸因給犯罪,但是耶穌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有些苦難與罪無關」。當人把受苦的災民都自動視為「罪人」時,他其實已經犯了「論斷人」罪了。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路6:37)。
約伯的的三個朋友一致認為約伯的苦難一定是犯罪的結果,雖然約伯堅決否認,但他們仍輪番力勸他必須認罪、悔改。他們對約伯說的話,表面上看起來非常屬靈。比如:比勒達說:「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或者你的兒女得罪了祂、祂使他們受報應。你若殷勤的尋求神,向全能者懇求。你若清潔正直,祂必定為你起來,使你公義的居所興旺。」(伯8:3-6)但這樣的勸告對約伯而言是何等的刺耳!可憐的約伯不僅得忍受身體、財物、親人的損失,這時還要再被戴上「罪人」的帽子,忍受著「罪有應得」的數落。約伯朋友們的勸告,最後卻變成了對他的傷口灑鹽、二次傷害。約伯在極端痛苦中呼喊著:「我朋友阿!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你們為甚麼彷彿神逼迫我、喫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伯19:21-4)。他希望自己所受的這極端苦痛能被記錄下來、永遠流傳,讓後世的人知道不應這樣論斷受苦的人。約伯的這番話確實被永遠記錄在聖經中了,但後世又有幾人能聽懂呢?雖然約伯在受苦時曾發了不少怨言,但後來上帝出現時,只有輕輕地告誡、教育他。相反地,他的那三個朋友雖然站在上帝的那邊責備約伯,卻被上帝痛斥、嚴罰:「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裏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42:7-8)所以,論斷災民「罪有應得」的說法,將惹神憤怒。若我們如此定人的罪,神也必如此定我們的罪。
㈢ 對己
1. 思想自己的罪與當受的刑罰「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1-3)當時有一些加利利人慘死在彼拉多手下,甚至連他們的血都被攙到祭物中了。有人來告訴耶穌這件事,想聽聽耶穌說他們犯了什麼大罪。耶穌告訴他們:這些災民雖是罪人,其他沒有受災的人並不表示罪犯得比較少,而是上帝的憐憫與寬容使他們暫時倖免於難。耶穌嚴厲地警告這些幸災樂禍的:要藉著神給別人的苦難反思自己的罪,並且悔改,否則同樣的災難也將降臨到自己身上(箴17:5)。耶穌怕他們聽不懂,又再舉了一個例子:「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4-5)當時大家都認為:為什麼不壓死其他的耶路撒冷居民、偏偏就壓死這18個呢?想必這18個是最壞的、罪惡最深的。耶穌說:「錯!」理由還是一樣:倖免於難的並非比別人更好,只是因為神的寬容與忍耐,所以要立即悔改以免將來遭禍。
2. 思想神的寬容與現今的機會
「『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現在是悅納與拯救的時候,因著耶穌基督已經降生、且為罪人死了;罪人可以藉著悔改逃避將來的憤怒與永刑、並得著永生。這是上帝給罪人的極大恩惠,不過這樣的日子不多了,末日已經迫近,罪人應該趕快抓住這最後的機會之窗。
3. 末日臨近,努力準備面見神
末日來臨之確切日期沒有人知道,只有天父知道。但是在末日來臨前「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地震、饑荒。這都是災難的起頭。」(可13:8)。我們已經看見這個「起頭」的出現,耶穌既說這只是「起頭」,可預期未來的災難恐怕只會更大、更頻繁。耶穌說:「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幾時看見這些事成就,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可13:28-9)。是的!「人子已經在門口了」,但是祂的僕人們是否仍在沈睡、鬼混、沒有預備好迎見最大的審判官(摩4:12)?
結 語
天災只是主再來的一種徵兆,誠如耶穌所說的:「屍首在哪裏, 鷹也必聚在那裏。」(太24:28)。透過天災,神要提醒世人,這個世界是一個受詛咒的地方(羅8:20);另一方面,神也要透過天災,提醒世人:「天地都要滅沒,祢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祢要將天地如裏衣更換,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祢永不改變,祢的年數,沒有窮盡。」(詩102:26~27)。因主耶穌再來之時,舊造世界的一切都要過去,祂要重新建立一個新天新地(啟21:1)。而祂的再來是隨時會發生的,正如保羅所說:「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帖前5:2~3)。世人當正視天災,並趁著白日,黑暗尚未來到以前,把握機會,向主認罪悔改,等候主的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