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護理人員福音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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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護福期刊-護福202期-2014年3月


從愛奇兒談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作者:高美玲 RN,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助產研究所教授   發佈時間:2014-03-01
每個人的生命都擁有著上帝的形像及樣式,因此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同樣的擁有神聖的價值,因著這些愛奇兒,更能凸顯人的包容、愛、憐憫,培養人內在的生命品質。
 
一、價值理論
 
人的價值與目的為何?人活著的意義是甚麼?這兩個問題我們終其一生都在探尋,蘇格拉底曾說:「未經檢討反省的生命是沒有生存價值的生命。」所以,人應當在生命中,極力的認識生命,尋找生命的目的,並使生命活出最高價值,此乃是生命的真義。對於外觀/生長發育皆「正常」的人,我們很容易相信上帝的創造有其意義與目的,而對於生來有缺陷者(愛奇兒),我們不免經常懷疑,神造這些人的意義與目的為何?人們思考人的意義與價值常受幾派理論的影響:
 
首先為理性主義,「理性」在希臘文的原意是「語言」(logos),也是「邏輯」(logic)的字根。主張這一派主義的代表者有亞里斯多德,在他的形上學中提出:人是理性的動物;及至啟蒙時期(Enlightenment)的哲學家如笛卡兒(Descartes)、斯賓諾沙(Spinoza)、萊布尼茲(von Leibniz)、康德(Kant)等提出的唯理論(Rationalism)主張:理性是真理最終的判準,相信靠著理性和理性所帶來的知識,就能讓人脫離愚昧,遠離大自然的宰制而得到進步的力量。人類抱存這樣的理念,在培根(Bacon)「知識就是力量」的這句名言中發揮得淋漓盡致。之後理性一詞被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Max Weber)翻譯為拉丁文的“ratio”,為「計算」、「比率」,將所有的行為意向以效果、利益的精密計算來做為行動的基準,亦即衡量有價值、有利益的事才去執行,否則就是浪費時間。另外一派思想是社會達爾文主義,強調人為了在未來能夠生存而競爭,不能給予窮人任何援助,他們必須要養活自己,亦即「適者生存」(英國作家Herbert Spencer所提出)。
 
「優生學」即深受這些的理念所影響,它為改進人群遺傳基因的學說,始於古希臘柏拉圖的時代,當時研究遺傳生物學者擔心具“遺傳基因缺陷”的“劣等”人“繁衍”,認為人類可以透過人為的方法,來選擇基因組成優秀的嬰兒,或者去除基因組成特別不良的人,以打造一個完美而無任何缺陷的社會。而這個學說,隨著於19世紀後半社會達爾文主義流行而逐漸地盛行,直到20世紀前半,許多國家都曾經根據優生學的相關思想學說,制定出各種的相關政策和法案,典型的例子為德國納粹黨於1933年所推出的《防止具有遺傳性疾病後代法》,簡稱《絕育法》。依該法規定,患有一定疾病的人,如先天性智障、遺傳性癲癇、精神分裂症、遺傳性失明或耳聾等,還有嚴重遺傳性身體畸形、酗酒等,必須接受強制絕育手術,以防這些疾病被遺傳給後代。台灣的教育制度、生育政策亦多多少少受到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影響,例如升學主義的優勝劣敗的觀念,成績優秀者才能進「好」學校受教育。此外,台灣的生育保健法(前稱優生保健法),以及堂表親屬不得聯姻,婚前健康檢查等,都隱含社會達爾文主義、理性主義的概念。
 
二、優生學的倫理議題
 
以這些理念來思考人存在的價值與意義也帶來倫理上的衝突;其一為違反公平/正義性原則,人可以從自己的角度來判斷其他人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嗎?若能,誰有資格判定?而判定的準則又是甚麼?很不幸地,我們習於看外體、外觀,由人的財產、名聲、地位、智慧、知識甚至身材外貌等,或是由人之間互相的比較來決定一個人的價值,但這樣的生命價值是易變的、是卑賤的、是悲哀的。然而,感謝主,神留心看「裡面的人」, 神乃以在永恆所得的價值來評價一切事物,在撒母耳記上十六章記載著神吩咐撒母耳到耶西的家,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撒母耳以外貌及身材認定未來的以色列王,但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這兩年,我在靈性護理課程中安排教會一位姊妹阿玲(化名)專題演講,她的長女為胼胝體發育不全的患者,智能不足、無行動能力,完全需要家人的照顧,但阿玲一直都很喜樂,視女兒瑄瑄為至寶,因為阿玲的內在生命品質,造就及祝福許多相同經歷的家庭,我的學生們問阿玲,你覺得瑄瑄的生命意義為何?阿玲回答:「這個世界因為有價值才被愛,我們是因為被愛才有價值。」這堂課我的學生們因著瑄瑄而受激勵、感動,所了解神的恩慈及賜予人生命的價值,遠比我上10堂課所得的還多,誠如聖經所言:「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7-29)神透過這些外體殘缺的人來造就他人的例子不勝枚舉,像美國的海倫凱勒、瑞典的蓮娜.馬利亞、澳洲的尼克.胡哲、台灣的杏林子等人。因此,能正視且肯定他人(不論外體是否殘缺)的存在價值,乃是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社會的基石。
 
另一個倫理議題是違反行善原則, 神在創造時說,「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及樣式所造,並且上帝要人去治理萬物」、「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26 & 31),這顯示出每個人的生命都擁有著上帝的形像及樣式,因此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同樣的擁有神聖的價值,因著這些愛奇兒,更能凸顯人的包容、愛、憐憫,培養人內在的生命品質。我在美國求學時,班上有位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漸凍人)同學,David每天坐著一輛電動車上學,在車子轉動時不時會發出吵鬧的聲音干擾上課,我們因為他必須在為殘障人特定的教室上課(離護理學院有段距離),上課進度也因David而緩慢,然而從沒有人抱怨。這樣的景況在重視優生學的國家中,David肯定會被認為是干擾不便的麻煩製造者,然而一個國家是否進步、是否對於人性的愛護與尊重,乃在於社會福利制度對於弱勢族群的慈愛、憐憫與照顧,如同主耶穌般。Morris West在他所寫的小說《神的小丑》中,稱唐氏症患者為「神的小不點兒丑角」(在西方基督教世界,稱「小丑」並無輕蔑之意,而是說他讓大家快樂);他講到唐氏症的人在末世的角色,當主耶穌再來時,祂膝上坐著一個唐氏症女孩,主將聖餐的餅杯分給她,主耶穌說:「讓這個小女孩重得整全、嶄新的生命,還有比這更美的神蹟嗎?我做得到,但是我不做。⋯我賜給這小不點兒一項恩賜,是你們得不到的,那就是永恆的純真。⋯她從來不會冒犯我,像你們一樣。她也從不會扭曲、破壞我父手中所做的工。你們非需要她不可。她能喚起你們的恩慈,叫你們常保赤子之心;並且時時刻刻提醒你們,我是那自有永有的。」(摘自《天堂之窗》,柯黛恩著,校園出版)
 
三、如何幫助胎兒殘缺/愛奇兒家庭
 
父母最懼怕的事之一,就是被醫師宣告說,他們的胎兒是殘缺的,蒙古症、基因異常、肢體殘缺、或其他問題。他們可能會從醫師或親友得著壓力,勸他們作人工流產,不要將孩子生下來:「他生下來,卻一輩子殘缺,不是太痛苦、太殘忍了嗎?」或是:「要照顧這樣的孩子,你會忙死了!而且你還要上班啊!」可能這種想法或恐懼也存在他們自己心裡。然而,基於上述的倫理考量,我個人並不贊同因為這類原因,就施行人工流產,因為如果 神將這樣的生命賜給我們,祂自然能成就美事。可是當懷有胎兒殘缺的家庭來進行協談時,建議你不要立刻跟他們說:「喔!千萬不可墮胎,那是殺人!」不要生怕人犯罪而急著警告他。在輔導協談中,一樣的話會因說出來的時機合不合適,而帶來很大不同。我們應先表示關切與同情,並詢問有關的情況,然後也許可以問他:「你們想怎麼樣呢?」如果他們說:「我們覺得應該保留這孩子。」那麼我們就鼓勵他們、肯定他們,並應許要為他們禱告。有時可以說個這方面的見證,或給他這方面的書刊。如果你想跟教會中的禱告同伴,或同工或弟兄姐妹分享這禱告負擔,應該得著當事人同意才好。
 
但如果他們說:「我想作人工流產。」我們可以溫和地、帶點遲疑地,表達你對他們這樣決定的關切。可以提醒他們,也許事後或是有一天他們可能會後悔。說這些話時,要帶著真實的同理心,不要只是給他們律法的警告,畢竟將來要面對殘缺的小孩,要花許多心力時間照料他,還要面對無數想不到的問題的人是他們,而不是你。所以不要急於給人出意見。如果後來他們果真生出這樣的小孩,我們一定要以真實的愛心,去探望他們、聽他們的心聲、主動協助或詢問怎樣協助。教會應長期為他們禱告,也長期關心他們。有些這樣的孩子,在教會能發揮很奇妙的功能呢!(本文部分內容引自曹力中牧師的查經講義,經曹牧師同意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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